李江指出,当前的电力体制已经不适应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,比如在电力的供销和电网建设方面,电网企业目前处于统购统销的垄断地位,具有电力经营绝对的话语权,发电企业、地方政府的话语权十分有限,电网的建设也处于垄断阶段,电网企业需要独自承担庞大的电网建设经费,无论是电力供销和电网建设,都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。
又比如在利益分配方面,地方政府在水电开发当中承担了移民搬迁安置、生态环境保护、扶持库区发展等繁重的任务,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权责相匹配的利益分享机制。去年云南的电力装机已经达到了6328万千瓦,累计发电2148亿度。能源工业行业完成增加值730亿元,产生税收收入约136亿元,其中地方税收接近60亿,这与地方政府与群众的努力和付出还不大协调。
目前云南省正在根据国务院支持桥头堡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的要求,正在深入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,希望国家支持云南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的先行先试,在大用户购电等方面给予支持,为全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探索路子,提供借鉴。
适当提高资源有偿使用标准
李江认为,把完善资源的有偿使用和分配制度作为财税改革的重点任务,无论是从全国还是云南的情况来看,当前资源开发散、小、乱这些特点仍十分明显,既浪费了资源,又制约了经济转型的发展。
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,就必须加快构建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、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补偿成本的各类资源价格的形成机制,促进资源集约式的开发和企业的转型发展。